深圳市貴州商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完善民主科學的管理機制,保障商會成員充分行使民主權利,保證商會持續健康發展,在上級主管機關和注冊登記機關深圳市民政局的指導和管理下,現根據《深圳市社會團體換屆選舉指引》(試行)和《深圳市貴州商會章程》,深圳市貴州商會2013年屆滿換屆,換屆選舉工作由本商會上一屆理事會領導下公開、公正、依法自主進行。根據本商會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二、 換屆工作機構及職責
1、 經商會理事會提名并通過,由商會換屆前在籍的理事、會員代表組成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在理事會領導下,負責承辦商會換屆的具體工作。上一屆監事會負責換屆選舉工作的監督。
2、 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組織構成:
(1)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由15人組成,委員會主任為商會第一屆會長,副主任為商會第一屆常務副會長、秘書長,成員為副會長代表、理事代表、會員代表組成,名單提交理事會通過,監事會和商會法律顧問負責全程監督,列席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重要的決策會議。
(2)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成員具有熟悉商會現狀,對商會的發展具有清晰的建議和思路,具有區域、職務代表性。
3、 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的職責是:
(1)起草《深圳市貴州商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深圳市貴州商會換屆選舉辦法》和《深圳市貴州商會章程(修訂案)》、《深圳市貴州商會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修訂案)》,報理事會審議。
(2)審核確認會員會籍,并向理事會報告。
(3)根據會員的自薦和推薦,在進行資格審查的基礎上,提出新一屆理事會成員即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理事,監事會成員即監事長、副監事長、監事候選人名單,提交理事會審議后,呈報上級主管機關。
(4)對本屆商會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并形成書面報告,經理事會審議后報上級主管機關、注冊登記機關,并向會員大會報告。
(5)籌備召開深圳市貴州商會二屆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具體組織實施理事會、監事會換屆選舉。
(6)新一屆理事會、監事會選舉產生后,換屆選舉工作委員會工作終止。
三、 商會機構設置及任職條件
1、本商會理事會設理事100名(暫定),由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2、本商會監事會設監事5名(暫定),增設副監事長1名,監事長1名,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3、本商會會長(理事長)為商會法定代表人。本商會設置會長1名、常務副會長5名(暫定)、副會長35名(暫定)、秘書長1名,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
4、擔任本商會理事應具備以下條件: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思想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公益事業心。
(3)在本商會業務領域和區域內社會形象好,具有較強的議事、決策能力,責任心強,能履行理事職責,發揮表率作用。
(4)入會以來,能嚴格履行會員義務、模范行使會員權利,無違背章程、拖欠會費、無多次不參加商會活動行為。
(5)上一屆理事會成員自愿留任的。
5、 擔任本商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應具備以下條件: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商會業務領域和區域內社會形象好,能夠代表黔商良好形象,有較強的組織領導能力;
(3)熱心商會工作,作風民主,辦事公道,能夠嚴格遵守和執行深圳市貴州商會章程及規章制度,在貫徹商會決議中發揮表率作用;
(4)入會以來,能嚴格履行會員義務、模范行使會員權利,無違背章程、拖欠會費及其它影響商會形象的行為;
(5)身體健康,有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7)會長必須為企業法定代表人,在深注冊,由上一屆副會長或以上單位產生;常務副會長由上一屆副會長或以上單位中產生。
6、擔任監事長、副監事長、監事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堅持原則,工作務實,清正廉潔,辦事公道;
(3)身體健康,有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
(4)上一屆監事會成員自愿留任的;
(5)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四、 換屆選舉的組織實施
1、深圳市貴州商會在籍會員均享有深圳市貴州商會理事會理事、副會長、常務副會長、會長和監事會監事、副監事長、監事長的自薦權、推薦權和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 2013年8月1日-8月31日,換屆選舉候選名單進行自薦、推薦、研究 、確定。2013年換屆選舉采取會員在商會發布換屆工作公告之日起15日內自薦申報并填寫《深圳市貴州商會第二屆理事會、監事會候選人申請表》,逾期未向選舉委員會填表報名視為棄權,根據自愿由選舉委員會統籌安排。在籍會員也可經被推薦人同意,由3人以上會員聯名填表向換屆選舉委員會推薦監事、副監事長、監事長、理事、秘書長、副會長、常務副會長、會長候選人。
3、 2013年9月1日-9月15日,完成所有換屆選舉材料審議和定稿。商會換屆選舉委員會在自薦報名截止后,負責對自薦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進行集體審核,經充分醞釀,集體表決,提出《深圳市貴州商會第二屆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候選人名單》、《商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候選人名單》、《監事會監事長、副監事長、監事候選人名單》,匯同《深圳市貴州商會章程(修訂案)》、《深圳市貴州商會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修訂案)》、《深圳市貴州商會財務審計報告》一并向理事會匯報。
4、2013年9月16日-9月30日,完成所有換屆選舉材料向主管單位的申報。理事會對換屆選舉委員會提交的《深圳市貴州商會第二屆理事會、監事會候選人名單》、《深圳市貴州商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候選人名單》、《監事會監事長、副監事長、監事候選人名單》、《深圳市貴州商會章程(修訂案)》、《深圳市貴州商會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修訂案)》、《深圳市貴州商會財務審計報告》、《深圳市貴州商會換屆選舉工作方案》、《深圳市貴州商會換屆選舉辦法》,集體研究通過后向上級主管機關和注冊登記機關報告。
5、2013年10月1日-11月中旬,籌備深圳市貴州商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前期籌備深圳市貴州商會新一屆理事、監事就職典禮,擬定于2013年11月16日召開深圳市貴州商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擬定于2013年12月15日召開深圳市貴州商會第二屆理事、監事就職典禮暨成立三周年慶典。
6、 新一屆理事會、監事會的選舉工作在上級主管機關和注冊登記機關深圳市民政局的監督下,由換屆選舉委員會組織實施:
(1)負責對參會代表選舉資格的審查并通知選舉人、被選舉人按時到會。
(2)從會員(非理事、監事候選人)中提名推舉監票人1名、唱票人1人、計票人1名,由會員大會通過。監票人負責對候選人簡歷的審核、印發和選票的審查、及對有效選票的認定。監票人、唱票人、計票人有選舉權,無被選舉權。
(3)選舉委員會監督核實會員繳納會費情況并向理事會報告,未繳納會費會員應依照現行會費相應職務標準繳納會費至商會賬戶,繳清會費為擁有會籍的標志,未繳納會費不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逾期未按上述要求預交相應職務會費者視為放棄該職務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具有參加會員大會資格條件。
(4)自薦擔任常務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的理事候選人應向選舉委員會作簡要自我介紹并表明履職態度。自薦擔任會長的理事候選人應向選舉委員會發表競選演說,公開承諾當選后的工作態度和對新一屆商會建設的規劃,由選舉委員會研究決定后是否作為候選。
(5)本會選舉采用等額選舉方式產生,得票超過有效投票半數以上則通過當選。特殊情況可采取差額選舉方式產生。
7、 新一屆理事會議選舉理事、秘書長、副會長、常務副會長、會長。擔任常務副會長除具備擔任理事、副會長的基本條件外,應保證有時間和精力參加商會相應會議,承擔商會相關工作。
8、 新一屆監事會選舉監事長、副監事長。擔任監事長、副監事長除擔任監事的基本條件外,應保證有時間和精力參加商會相應會議,履行相應職責。
9、 商會秘書長選舉產生后,為理事的當然成員,經新一屆會長辦公會研究后正式聘任,其職責按商會章程履行。
10、 新當選的商會會長、監事長、秘書長應在新一屆商會領導班子就職典禮上進行宣誓,發表履職承諾,在新一屆商會工作中接受廣大會員監督。
五、 附 則
1、本辦法自本屆一屆三次理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實施。
2、本辦法及換屆選舉相關文件、表格在深圳市貴州商會網站(www.layabbs.cn)公布。
3、本辦法由本屆理事會負責解釋。
深圳市貴州商會
2013年7月5日
換屆選舉委員會名單:(一屆三次理事會表決通過)
周祥利 會 長 換屆選舉委員會主任
高 峰 常務副會長 副主任
龍 翔 常務副會長 副主任
孫小華 秘書長 副主任、秘書處代表
潘年剛 副會長 委員,深圳鹽田、羅湖、福田、南山區代表
段志泳 副會長 委員、龍華新區代表
張 鋒 副會長 委員、貴州片區代表
劉 波 副會長 委員、寶安區代表
陶幸程 副會長、龍崗工作站站長 委員、龍崗區代表
張 宏 副會長 委員、商會女性領導代表
楊傳軍 副會長 委員、東莞片區代表
胡開林 副會長 委員、貴州片區代表
黎明罡 副會長 委員,市、州、縣商會負責人代表
王曉競 理事 委員、理事代表
楊藝輝 會員 委員、會員代表
監督成員:
陶政克 監事長
周定元 監事、商會法律顧問
楊遠佐 監事
深圳市貴州商會第二屆理事會、監事會自薦表.doc(請下載填寫完畢傳至gzsh8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