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制造”需早做打算
時間:2013-6-6 10:05:18 | 信息來源:財新網 | 發布者:liu
盡管27個歐盟成員國中有18個反對,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Karel De Gucht)依然在6月4日宣布,歐盟將分階段對由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征收臨時反傾銷稅:6月6日至8月6日稅率為11.8%;如果中國不能在8月前提供解決方案,平均關稅稅率將上調至47.6%,該階段關稅水平將介于37.2%至67.9%之間。
2012年9月和11月,歐盟委員會(下稱“歐委會”)先后啟動針對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按2011年交易數據計,此案涉及中國企業對歐盟出口金額高達210億歐元(約合276億美元),是歐盟歷史上涉案金額最大的“雙反”案件。
對中國來說,歐盟宣布征收臨時反傾銷稅不是最理想的結果。商務部進出口公平貿易局副司長劉丹陽6月5日表示,中方一直主張通過磋商和對話解決光伏案的問題,“我們多次敦促歐委會起碼在現在這個階段不要公布初裁,不要采取臨時措施,為雙方進一步磋商和溝通創造條件。”
但這也不是最壞的結果。與此前提議相比,德古赫特的決定已有緩和,給出了兩個月的緩沖期,征稅幅度從此前建議的47.6%大幅降至11.8%。德古赫特對此解釋,分階段征稅一方面可以給歐盟光伏產業時間適應新情況,逐步增加供應量,確保歐洲市場通過調整平穩過渡;另一方面,這也明確給中國一個進行談判的機會。
不應忽視,中國方面積極的交涉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6月5日稱,對于目前為止的結果,中方并不滿意,但這已經“來之不易”,是中方堅持原則、據理力爭,盡了最大努力才取得的。“我認為這其中李克強總理親自做工作,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
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月在訪問瑞士和德國期間,多次重申通過對話、磋商來解決貿易摩擦。而在6月3日,李克強與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通話,再次就歐盟對華光伏產品“雙反”案交涉。
在接下來的兩個月內,中國要與歐盟委員會進行價格承諾談判,即對太陽能電池板的最低售價達成一致。據歐委會估計,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的公平價格要比其銷售至歐洲市場的實際現價高出88%。因此,歐委會認為目前的反傾銷稅率不是“懲罰性”的,而是為恢復歐盟光伏市場平等競爭而設定的必要底線。由于歐盟不承認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因此印度被選作最合適及合理的比照國,中國對此并沒有異議。
在對中國發起“雙反”調查的問題上,德古赫特的個人因素也值得一提。這位年近60的比利時人,自2010年2月擔任歐盟貿易委員以來,就一直希望在貿易問題上有所作為,例如鏟除非法政府補貼,他認為這在中國機器出口中處于核心地位。最明顯的一個例子是,在沒有相關產業起訴的情況下,歐委會5月15日原則上決定對產自中國的無線通信網絡與關鍵設備展開“雙反”調查,主要是針對中國的兩大通信產品制造商華為與中興在歐洲的業務。這是歐盟在4月宣布改革貿易保護工具體系后首次自行立案。
不過,德古赫特手中的權力有限。根據歐盟條例,歐委會有權決定是否實行臨時反傾銷稅。但截至12月5日全面調查結束時,歐委會須做出終裁,決定是否實施為期五年的永久性關稅。而終裁需要歐盟理事會通過,屆時如果半數以上的歐盟國家依然反對,這項裁決將被否決。若被否決,從現在至投票表決期間征收的稅款將會返還給中國。
不僅是歐盟,其他國家也與中國存在貿易摩擦。在光伏行業,美國商務部2012年10月裁定中國晶體硅光伏電池及組件的生產商或出口商在美國銷售此類產品時存在傾銷行為,傾銷幅度為18.32%至249.96%。同時,還裁定中國輸美的此類產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補貼。德古赫特以此為例表明,歐盟的行為不是貿易保護主義,“你們都知道,美國也向中國出口商品征收關稅。”由于全球經濟低迷,預計對中國而言,貿易摩擦復雜化、常態化的趨勢在短期內將不會改變。
圍繞中國輸歐光伏產品的角力中,我們也應將眼光投入國內昔日“盛宴”后的產能嚴重過剩的光伏產業。德古赫特裁決的最核心理由是:“中國太陽能電池板出口占據了歐盟市場80%的份額,其全部產能相當于全球消費總量的150%。換言之,中國生產的太陽能電池板是全球實際需求量的1.5倍,他們生產了過多的產品。”
從國內尚德的破產重組到江西賽維的“砸鍋賣鐵”式的救贖之路,引用財新網一位網友的留言,“國內的光伏行業在形形色色打著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新興產業的美麗口號包裹下,但凡只要某個行業能與高新沾上邊兒,類似無錫尚德的暴發故事就會在神州大地到處上演。當浮華散盡謊言破滅后,還將有更多的同類悲劇會浮出水面。”
因此,從政府、到行業協會再到具體企業,積極交涉值得鼓勵,采取合法手段進行反制亦無可厚非,但正人亦需正己,我們對包括光伏產業在內的產能過剩的反思尤為重要。
目前,正對歐盟的裁決,6月5日,中國商務部宣布針對來自歐洲葡萄酒展開“雙反”調查。據統計,2012年中國從歐盟進口總量是25.7萬千升,金額是10.4億美元。歐盟葡萄酒對華出口國家主要是法國、西班牙、意大利、德國,2012年上述四個成員國對中國葡萄酒出口數量分別是14.01萬千升、7.14萬千升、3.12萬千升和0.38萬千升,四國合計出口量占到了歐盟對華總出口量的96.33%。法國、意大利、葡萄牙和立陶宛在對中國征收傾銷稅問題上投了贊成票。因此,中國對葡萄酒進行“雙反”調查的針對性似乎也十分明顯。
我們認為合情合理的應對亦無可駁。但對中國的企業而言,隨著近年來對品牌和技術的海外并購,再加上本土創新,“中國制造”逐漸向產品價值鏈上端活動的趨勢已很明顯。今后遭遇類似光伏和通訊設備“雙反”調查的挑戰會越來越多,與其被動應戰,不如早做打算,在下一輪風暴來臨之前,從各個環節做好準備。這,需要政府、行業協會和企業之間默契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