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原副市長梁道行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梁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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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深圳市原副市長梁道行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南方日報18日迅(記者/趙楊) 記者今日從廣東省紀委獲悉,深圳市原副巿長梁道行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對深圳市原副市長梁道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梁道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收受他人巨額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
梁道行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并涉嫌犯罪。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梁道行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梁道行簡歷:
男,漢族,1949年3月生,廣東深圳人,1975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11月參加工作,中山大學物理系無線電技術專業畢業,大普學歷。
◎1968年11月-1970年11月,寶安縣平湖公社知青;
◎1970年11月-1973年12月,中山大學物理系無線電技術專業學生;
◎1973年12月-1974年9月,寶安縣廣播站技術員;
◎1974年9月-1975年8月,寶安縣松崗公社基本路線工作組副組長,公社黨委副書記(1975年6月);
◎1975年8月-1976年10月,寶安縣坪山公社基本路線工作組組長;
◎1976年10月-1981年10月,寶安縣松崗公社黨委副書記、書記(1978年5月);
◎1981年10月-1984年12月,深圳市羅湖區委常委、副區長、黨組成員;
◎1984年12月-1990年6月,羅湖區委副書記,管理區區長、黨組書記(1986年3月);
◎1990年6月-1990年9月,羅湖區委籌備組成員、區政府籌備組組長;
◎1990年9月-1992年12月,羅湖區委副書記,區長、黨組書記;
◎1992年12月-1997年12月,寶安區委書記;
◎1997年12月-2002年2月,南山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1999年4月)、黨組書記(1999年5月);
◎2002年2月后,深圳市副市長、黨組成員,市海外交流協會第二屆理事會會長(2003年1月)。
◎2009年2月,經深圳市人大批準辭去副市長職務。
(據深圳市政府官方網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