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公務員建集資房是走歷史老路
焦點
省政協會議上,來自民建廣東省委會和民革廣東省委會的省政協委員提出建集資房、為省直公務員解決住房問題。相關提案引起熱議,省政協目前已將相關提案從其官網撤下。昨日,參加省兩會的省內各級官員、政協委員和基層公務員等紛紛就此回應,觀點贊彈不一。
彈
不能為公務員搞特殊
“公務員跟廣大市民是一樣的,不能因為你這個群體而搞特殊”。針對有民主黨派政協委員提議通過集資建房等解決公務員住房問題,省人大代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房慶方昨天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明確表態稱,為公務員群體搞福利房之類的制度,“是走歷史老路,會導致社會的不公平”。
房慶方說:“廣東的住房改革就是往市場化的方向走,不能走回歷史的老路,劃一塊地然后單位集資建房,搞以前的福利房之類的東西!
省政協委員沈耀認為,給公務員建集資房與國家政策相沖突。據了解,自2006年,國家規范公務員收入分配時,建設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聯合發文《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停止審批黨政機關集資合作建房項目,從而將住房從權力體系中剝離出來。
公務員算弱勢群體嗎?
來自九三學社的省政協委員吳茂珠也不贊同相關提案。她說,很多行業中的工作人員工資水平都低于目前房價水平。目前國內保障房主要是給弱勢群體。但按照公務員的工資收入水平來說,公務員不能說是弱勢群體。據她了解,除住房公積金外,目前新晉公務員的住房補貼每月大概有幾百元。
聽到有幫公務員解決住房問題的提案時,省政協委員、江門市政協副主席、江門市財政局局長馬躍敏反問:“如果要幫公務員解決,工人要不要解決,市民要不要解決,農民要不要解決?”他認為,應該率先解決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問題,而非僅僅公務員群體的相關問題。
馬躍敏表示,公務員收入不一,年輕公務員一般幾千塊一個月,這樣的收入水平,在江門這類縣級市買房,問題不大,但在廣州這類地區,就比較困難。住房不公平的問題不應單純從成分來劃分,而應按收入水平來解決。而低收入者可以包括任何人,甚至是政協委員,“這樣才會公平”。
一位省政協特邀委員是正廳級干部,他說,省直公務員已和廣州市公務員收入“同城化”了,“買房難”是因為房價太高的問題,不是收入和福利的問題,“很多人薪金都趕不上房價。你當然可以提,但公務員的問題解決了,社會群體呢?”
贊
公務員經過千挑萬選,待遇應高些
“我認為這個提案很好”,省政協委員、省檔案局局長莫震認為,與其他國家相比,我國公務員待遇水平不高,尤其是2000年公房改革后參加工作的年輕公務員,“很辛苦”,目前“解決低收入的公務員的住房問題勢在必行”。他的看法得到了在場部分省政協委員的附和。
大眾對公務員有誤解,莫震表示,2000年公房改革后,新公務員都“很辛苦,工資低,沒有房子”,本科生工作四年以上才有可能提到副科級,而工資也只有30 0 0多元一個月。“每月還要花一兩千塊來租房子”,他認為,對那些來自農村和貧窮地區的公務員來說,負擔更重。因此他提出,“政府有責任幫這批新參加工作的公務員解決住房問題”。
省政協委員、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總經理鐘金松對此也表示贊同。他說,一般公務員收入都不高,加上住房公積金,公務員“如果沒有其他收入,永遠都買不了房”。這時另外一位省委員笑稱,“如果有其他收入的話,就是犯錯誤了”。
莫震提出,不能把公務員等同于社會的一般就業人員,他們經過千挑萬選,整體素質很好,應該得到高一些的待遇。鐘金松也認為,作為國家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如果公務員群體太過于貧困,就不會有心思去履行好職責了。
為公務員群體搞福利房之類的制度,是走歷史老路,會導致社會的不公平! 省人大代表、省住建廳廳長房慶方
更低層的人連住房公積金都沒有,你還要提高,老百姓情何以堪?——— 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王建國
他們(公務員)經過千挑萬選,整體素質很好,應該得到高一些的待遇! 省政協委員、省檔案局局長莫震
調查
公務員住房保障滿意度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基層公務員到底困不困難?政府是否應該為他們解決住房問題?昨日南都記者采訪了來自民建的省政協委員潘敏琪。“我們調研過,發現有些省直公務員確實不容易,有的根本買不起房。這么多年了,工資也不漲!
年輕公務員購房壓力大
事實上,早在2008年,省政協委員唐永漢就呼吁完善公務員住房保障制度。
據媒體報道,當時省直機關科員住房貨幣補貼標準為280元/月,副科為327元/月,正廳也只有747元/月。后來省建設廳對省政協委員相關提案的答復中提及,有關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住房貨幣補貼按本人月工資總額18%的比例隨工資一并發放”的意見已上報省府。
昨日南都記者從一名省直公務員家屬了解到,相比2008年,目前其家人拿到的工資加補貼總額確實上漲了,“但那些新來的公務員,拿到手的工資很低,購房壓力很大”。
“更低層的人連住房公積金都沒有”
頗具戲劇性的是,昨日,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發布《2012廣東省地方政府公共服務公眾評價調研報告》指出,公務員對基本公共服務的滿意度較高,對住房保障的滿意度高于私營企業主或個體戶、企事業單位普通員工、散工臨時工鐘點工、離退休和失業無業人員,僅次于企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務農人員,比總體平均分高出1.59分。基本公共服務包括公共教育、公共衛生、生活保障、就業保障、醫療保障等,而住房保障是所有群體眼中的“最短板”。
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研究部主任王建國說,不同地區和行政級別的公務員確實存在收入差距,但放在社會大背景中,公務員的收入和社會保障仍高于其他社會群體。他坦言,民建和民革的提案“目前來講很敏感”,“更低層的人連住房公積金都沒有,你還要提高,在所有的信息都不公開、不透明的情況下,老百姓情何以堪?”
出路
別忘了公租房和“公務員公寓”
“現在的確存在有些公務員買不起房的現狀,這部分公務員怎么辦呢?”針對南都記者的提問,省住建廳廳長房慶方說:“可以申請公租房嘛,就跟其他市民一樣,如果你夠條件的,就申請這種住房。公務員要跟廣大市民一樣,一視同仁。但是,對于有些人才,地方政府急需引進的,例如教師、工程師之類,在政策上可以有所傾斜,或者制定特定政策,甚至有些地方可以給錢他們買房,這些都是可以的”。
省政協委員、省人民政府地方志辦公室黨組書記陳強認為,“公務員公寓”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很好的措施,這種公寓專為公務員修建,針對收入低的公務員群體,只租不售,也不是公務員自己的財產。